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垂直管理,消防总队归应急管理部消防局领导。
各级消防队伍目前仍是准军事化管理的独立机构。
2018年前,消防作为现役部队纳入武警序列,归属公安消防部门管理。
2018年全国机构大改革,消防队伍(公安消防和森林消防)同期进行改制,退出现役组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划归应急管理部门管理,人员随机构改革转隶,由过去的现役人员变为公务员,全部使用行政编制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改革后的消防队伍虽然退出了现役,完善了消防管理法规,更换了服装,并且有了独立的衔级管理模式,但实际上消防整个队伍的建制、管理、工资待遇等等与过去没什么两样。以省级消防总队为例,名义上归属省应急管理厅,实际上后者对前者并没有多大的钳制作用,所谓的管理基本上是有名无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