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语言教育评价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学前儿童语言发展状况的评价,包括对儿童的发 音、词汇、倾听、表述等能力的评价;
二是对语言教育活动的评价,包括对活动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过程等的评价;
三是对幼儿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设计和组织情况的评价.对不同方面的评价内容,应采取相应的评价方法
1、对学前儿童语言发展状况的评价
(2)对儿童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独立见解的评价
(3)对儿童在活动中创造性运用语言的评价
2、对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活动的评价
(1)活动目标的评价
考察语言教育活动时,首先需评价幼儿语言教育的活动目标,即活动的目标是否符合«纲要»和«指南» 的保育教育目标,是否根据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和原有经验来制定目标,在目标中是否包含了认知、情感、 能力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