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和10个月的平均工资一次性发放给直系亲属;2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通常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及物价补贴之和每月进行发放;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供养一个直系亲属的,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二百进行发放;4公务员领取丧葬费需要带的资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4)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