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工业园区内危险废物的转移应当实行联单制度。联单是指危险废物转移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时,应当向接受单位提交转移联单,并在联单上注明有关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包装方式、转移时间、接受单位名称等信息。这样有利于监督和管理危险废物的转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理和利用。因此,同一工业园区内危废转移也需要实行联单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的转移过程得到监管,避免危险废物的非法转移和污染环境。同时,工业园区内的企业也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做好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工作,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和环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