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民族宗教事务局。
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市政府主管本市民族宗教事务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起草民族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政策;监督检查少数民族权利和优惠政策的执行,指导、协调、监督民族宗教事务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起草宗教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宗教团体、民间信仰协会社会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联系宗教界人士;负责宗教活动的正常申报和管理;依法对宗教场所进行管理;承办民间信仰方面的其他事务;负责宗教院校设立的申报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