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以考勤为主,与街道考核办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考核由考核办负责,并指派专人对工作人员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并及时统计考核结果。出勤总分100分,人均基础分90分,然后按照以下的情况进行加减分:旷职,每半日扣5分;迟到,每次扣2分;早退,每次扣2分;事假,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每天扣2分;病假,需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有效,否则按旷工计。加班,每半日加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二)业绩考核。平时主要考核每名人员承担的重点工作情况,并建立个人工作业绩档案;年度考核主要是依据个人工作业绩档案,最终确定个人年度工作业绩分值。
1、平时考核。平时考核分为每月(季度)考核,平时考核占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总分的70分。其中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占30分;工作效率和效果占20分;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占10分;思想品德占10分;廉洁自律作为限定年终考核等次指标,不占平时考核分值。完成领导交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属于突发事件性质的工作,每增加1项加1分,加分不超过3分;属于一般性质的工作,减半赋分和加分。
2、年度考核。由主管领导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占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总分的30分。非窗口岗位工作的公务员,内部民主测评占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