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属于省直部门,属于省垂直管理。
县级工商局直接由地级市工商局管理,地市工商局直接由省工商局管理,省工商局由省政府管理。不过,根据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2011]48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工商部门不再由省直接管理,改由地方政府管理,但是,由于一些问题,这个国务院办公厅[2011]48号文件暂缓执行,不过工商部门归地方管理是大势所趋,现在只不过是暂时没有放到地方而已。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18年3月,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