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领取材料包括: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加盖单位印章)、终止、解除、开除、除名或辞退原件(非本人意愿离职)、劳动合同原件(加盖单位印章)、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本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中国银行卡复印件,社会保障卡需要到银行激活银行功能,并设置密码,并标明本人姓名及常用电话。如果是在1986年10月1日(以招工招干时间或派遣书时间为准)以前参加工作,第一次失业时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提供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和《失业证》原件。以上材料只收一份,交到就业局大厅失业保险窗口。在领取标准方面,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具体来说,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80%,即1800×80%=1440元/月。但如果是在巫溪县、城口县、酉阳县、彭水县这4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失业保险金标准则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90%,即1800×90%=1620元/月。在办理失业保险金核定申领时,失业人员可以登录“重庆人社”APP进行网上办理。在首页点击“我要办”—“失业保险金申领”,进入页面后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最后点击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