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条件: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二)身体条件:按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 (三)体能条件: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四)外语语种要求:只限英语。 三、录取原则 考生必须参加当地公安机关和招生办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体能测试和面试,合格后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录取时,在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合格的基础上,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提前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专业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男女生比例按当地招生计划公布的男女生招生人数执行。 四、待遇及就业 学校实行封闭式警务化管理,学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德智体综合表现优异的,享受公安专业奖学金。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向全国各铁路公安机关和地方公安机关推荐,由用人单位择优录取就业。学生也可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