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
2、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划片入学。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学位紧张的学校要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3、坚持统一管理。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公办学校按照区教育和体育局审定并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