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慢性病门诊报销政策是:
1. 慢性病起付标准:300元;
3. 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
吉林省慢病门诊报销最新政策,麻烦给回复
吉林省慢性病门诊报销政策是:
1. 慢性病起付标准:300元;
3. 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