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外来人口子女上学条件:
1. 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晋江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符合本款规定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入学政策),报名时提供过去一年以辖区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及户口簿。
2.学生父(母)在晋江市取得《居住证》,报名时提供《居住证》、镇(街道)劳务站认定的“劳动合同”(含工商户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和户口簿。
3.学生父(母)在晋江实际居住并在小学片区所在地企业务工1年以上,报名时提供“三证一簿”〔居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经劳务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含工商户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加盖本辖区计生部门印章的计生证明和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