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残疾人最新规定可参考下述内容:根据浙江省政府发布的通知,浙江省残疾人最新规定已经于2021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通知,浙江省残疾人可以按照残疾程度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减免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和水上交通工具的残疾人票价;盲人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时,可以免费携带;盲人使用轮椅、假肢等辅助器具,可以免费租赁;盲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可以免收上门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可以享受免费或者优惠的待遇;残疾人从事一些特定的职业或者活动时,可以享受减免或者优惠的待遇。
此外,浙江省还规定了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场地租赁优惠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