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入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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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入户条件,在线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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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10:31:37

1、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办理条件(有房产):在我市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员|;2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办理条件(无房产):在我市连续居住满5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没有自有住房但有合法稳定住所(依法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的人员;

3.1.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

3.2.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

3.3、本科学历;

4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

55周岁以下;

其他答案

2024-01-04 10:31:37

1、申请人应在《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户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向我市公安机关提出入户申请;2申请人应于最近在我市连续购买社保满1年(含)以上,或于最近在我市办理《居住证》满1年(含)以上;3申请人申请入户地址应与申请积分制管理时所报房产地址相一致,且该房产中无登记其他人员户口(申请人父母除外)。申请人在我市无房产的,户口落到单位的集体户或镇区指定的社区集体户,其直系亲属暂缓随迁落户。

4、申请人提出积分入户家庭户申请时,其直系亲属可依据《中山市户籍迁移若干规定》(中府〔2006〕25号)中的相关投靠政策申请随迁落户。

5、申请人取得积分入户通知书,在我市有房产但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在提供原有的积分入户申请材料、证明基础上,提供已缴纳总房款五成(含)以上的发票、贷款银行证明以及经市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备案合同登记表)申请积分入户。此类申请人的户口入家庭户,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一并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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