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养老金调整方式为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进行差额补足定额调整: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从今年1月1日开始,基础养老金标准将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65周岁至79周岁的参保城乡居民,每人每月加发5元。80周岁以上参保城乡居民,每人每月加发1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共同分担,省分担比例按照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分担比例执行。 为引导激励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提高待遇水平,对连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含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年限),每超出1年,每人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2元,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县承担。